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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九游会官方入口|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发布时间:2025-10-15 17:08:24    次浏览

(上接B36版)(2)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管理交易程序中,设置有关权证投资交易阀值,确保基金的权证投资符合各项比例限制和授权制度。(3)原则上,各相关基金不得投资沪深300成份股以外的公司发行的权证和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权证产品。投资于该限制之外的权证,必须报本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4)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证投资比例要求、投资权限等。(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权证投资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6)借鉴国际通用的权证风险管理方法,评估权证及其组合风险,并与标的股票合并风险管理。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业绩比较基准=8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0%×中信标普300指数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预期风险相对可控、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低风险基金品种,具有风险低、收益稳的特征,预期长期风险回报高于单纯的债券基金品种,低于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品种。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188,057,117.4436.55其中:股票188,057,117.4436.55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281,591,013.6054.73其中:债券281,591,013.6054.73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7,631,547.267.318其他各项资产7,232,389.251.419合计514,512,067.55100.002、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109,392,474.29 21.33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617,199.072.85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6,041,032.001.18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681,732.832.28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745,142.454.24J金融业3,957,922.000.77K房地产业1,380,140.000.27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338,688.000.85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954,840.000.58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4,109,131.800.80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838,815.001.53S综合--合计188,057,117.4436.663、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436兴森科技590,91214,110,978.562.752002364中恒电气730,12810,499,240.642.053002191劲嘉股份675,65910,459,201.322.044002711欧浦钢网264,2299,319,356.831.825002022科华生物400,0008,916,000.001.746600323瀚蓝环境775,7578,153,206.071.597600887伊利股份219,9677,881,417.611.548002184海得控制615,3197,716,100.261.509300251光线传媒183,1006,725,263.001.3110000669金鸿能源223,9006,463,993.001.264、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198,972,000.0038.79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88,822,000.0036.814企业债券14,039,565.602.74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68,579,448.0013.378其他--9合计281,591,013.6054.905、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3031113进出11500,00049,915,000.009.73213024313国开43400,00039,948,000.007.793113002工行转债301,53029,966,051.405.84410041610农发16300,00029,514,000.005.75511031011进出10200,00019,996,000.003.906、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重金属。8、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3)其他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161,019.352应收证券清算款2,001,896.63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4,962,369.665应收申购款107,103.61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7,232,389.25(4)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13002工行转债29,966,051.405.842110017中海转债16,443,000.003.213113001中行转债11,907,308.702.324110018国电转债5,165,000.001.015113003重工转债3,280,044.400.646110007博汇转债1,818,043.500.35(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1300251光线传媒6,725,263.001.31重大事项(6)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十二、基金的业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2014年3月31日)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2003.04.16(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3.12.315.92%0.34%-2.65%0.26%8.57%0.08%2004.01.01至2004.12.310.16%0.56%-3.99%0.29%4.15%0.27%2005.01.01至2005.12.318.49%0.42%8.04%0.27%0.45%0.15%2006.01.01至2006.12.3162.29%0.65%19.41%0.29%42.88%0.36%2007.01.01至2007.12.3155.81%0.96%21.53%0.47%34.28%0.49%2008.01.01至2008.12.31-23.63%0.89%-10.95%0.60%-12.68%0.29%2009.01.01至2009.12.3142.73%1.03%15.48%0.41%27.25%0.62%2010.01.01至2010.12.317.12%0.72%-0.29%0.32%7.41%0.40%2011.01.01至2011.12.31-8.62%0.50%-2.59%0.27%-6.03%0.23%2012.01.01至2012.12.311.71%0.71%4.99%0.26%-3.28%0.45%2013.01.01至2013.12.3112.12%0.78%0.64%0.29%11.48%0.49%2014.01.01至2014.03.31-1.99%0.73%-0.27%0.26%-1.72%0.47%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247.09%0.73%54.00%0.36%193.09%0.37%注:1、本基金以债券投资为主,稳健收益型股票投资为辅;其中,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95%,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为此,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市场代表性较好的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和中信标普300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具体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0%×中信标普300指数。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十三、费用概览(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7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2%。/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3)其他基金运作费用的支付方式本条第1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4、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1、申购费率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面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在前端申购时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后端申购费率保持不变;对于非养老金客户,本基金将继续实施原有费率。本基金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我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端申购业务目前仅在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及其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办理后端申购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1)前端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前端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M0.26%100万元≤M0.16%500万元≤M0.04%M≥1000万元每笔1000元非养老金客户前端申购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M0.65%100万元≤M0.50%500万元≤M0.20%M≥1000万元每笔1000元(2)后端申购费率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持有期申购费率(%)1年以下0.81年—2年(含1年)0.72年—3年(含2年)0.23年以上(含3年)0(3)本基金申购费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4)基金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1+前端申购费率)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2、赎回费率(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基金时间的递增而相应递减,如下表所示:持有期赎回费率(%)1年以下0.51年—2年(含1年)0.42年—3年(含2年)0.13年以上(含3年)0(2)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3)赎回费用中归入基金财产部分的比例为赎回费用总额的25%,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4)基金赎回费用的计算公式赎回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3、转换费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基金转换公告。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3%,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和收费方式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11月2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截止日期。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原有代销机构信息,增加了新增代销机构的概况。5、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6、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7、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8、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